摘要: 现行财政制度的收入再分配职能效果不佳,原因在于两点,一是收入分配秩序的不规范,使累进性税收难以发挥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二是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存在"逆向调节"问题,即低收入者所获转移性收入比高收入者所获转移性收入少,从而收入再分配扩大了收入差距。这两种情况的产生都与财政制度的某些缺陷有关,需要通过制度改革堵住漏洞,理顺机制,具体包括: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建立城乡、地区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力度。
中图分类号:
杨天宇. 调整我国收入分配关系的财政制度保障[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8, (6): 36-41.
YANG Tian-yu. FISCAL SYSTEM GUARANTEE FOR ADJUSTING INCOME DISTRIBUTING RELATION IN CHINA[J].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2008, (6): 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