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的约束问题愈发凸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传统工业企业实现绿色创新转型升级,而环境税征收和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分别作为一种基于外部市场激励型和内部自主激励型的重要工具,两者能否有效发挥激励协同效应?本文以2010—2018年我国沪深A股工业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环境税征收与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交互作用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环境税征收与社会责任承担发挥着显著正向激励协同效应,环境税征收强度越大则越有利于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且该正相关关系将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水平提升而得到增强。(2)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水平越高并不利于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但该负相关关系将随着环境税征收强度增加而受到抑制。(3)进一步研究发现以上效应主要存在于大规模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研发能力较强企业,以及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和东部地区。(4)相对于非国有企业,环境税征收及其与社会责任承担的正向交互效应显著存在于国有企业之中。上述研究结论丰富了企业绿色创新驱动因素和环境税征收经济后果的相关文献,对于新时期如何有效发挥企业绿色创新激励协同机制,以助推我国传统工业企业顺利实现绿色创新转型升级等有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