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12, Vol. 31 ›› Issue (6): 83-95.
唐跃军1, 左晶晶2
TANG Yue-Jun-1, ZUO Jing-Jing-2
摘要: 本文从第二类代理问题和特殊资产保护出发,基于终极控制权,探讨控股股东和其他大股东以及大股东制衡机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战略及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1)虽然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越高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显得越可靠和及时,但控股股东无意于提升信息披露的相关性。(2)控股股东现金流权比例越高,即其特殊资产卷入程度越高,越有可能卷入信息操纵。提高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但同样无意于提升信息披露的相关性。(3)其他大股东可能阻碍控股股东操控信息披露,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可能对信息披露以及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产生负面作用。(4)其他大股东制衡度与信息披露指数、信息披露可靠性和及时性之间表现为显著的U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