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2月,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了奥巴马政府提出的总额高达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法案,其中包括广受关注的“购买国货”条款。根据该条款,凡涉及工程、建筑用钢铁必须为美国出产,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所使用的任何制服和纺织品,也必须是美国制造。该法案的出台立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尤其是“购买国货”颇受争议。“购买国货”即购买美国生产的产品,最初是胡佛政府作为一项应对大萧条的措施而推出的,由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根据该法案,为了扶持和保护美国工业、美国工人和美国投资资本,只有在美国生产的数量不足,国内价格过高,或者不买外国货将会对美国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下,才可以购买外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