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7, Vol. ›› Issue (7):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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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地区产业合作基础研究

徐桂兰1, 罗阿玲2   

  1. 1.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成都, 610064;
    2.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129
  • 收稿日期:2007-05-12 出版日期:2007-07-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Received:2007-05-12 Online:2007-07-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泛珠三角”亦称“9+2”,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四川、云南等9个省区和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地区内部既有东、中、西部三个不同区域的经济特征,又有“一国两制”的社会特点;既有“世界工厂”制造业基地,又有辽阔贫穷的内陆农村,这种各地自然资源与环境、生产要素的禀赋以及发展结构水平的不同,导致各地区各类产业比重不同、优势产业不同。生产要素差异越大,越容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业,从而呈现出各地产业之间很强的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