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7, Vol. ›› Issue (1): 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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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实施BaselⅡ的路径

周玮   

  1. 中国银行稽核委员会, 北京, 100818
  • 收稿日期:2006-09-28 出版日期:2007-01-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Received:2006-09-28 Online:2007-01-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对于规范和提高各国、各地区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国、各地区间的市场环境、监管水平、企业文化、风险理念、技术能力的差异,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银行在IT技术和数据方面的缺失,使这些银行在实施BaselⅡ,特别是开展内部评级法方面与国际活跃银行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下面以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为例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