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6, Vol. ›› Issue (8): 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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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异质公司理财目标的界定

孔莹, 姚明安   

  1. 汕头大学商学院, 广东, 汕头, 515063
  • 收稿日期:2006-05-06 出版日期:2006-08-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Received:2006-05-06 Online:2006-08-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若具有不同流通权的普通股(投票权与收益分配权相同)并存于一家公司,则称该公司为股份异质公司。反之,若一家公司的股份不仅在投票权与收益分配权上相同,还具有相同的流通权,则称该公司为股份同质公司。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股份异质公司主要包括三类:存在非流通股份的A股公司(即目前所说的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不含A股但存在非流通股份的B股或H股公司以及股份均可正常流通但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如A股、H股并存,A股、N股并存等)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