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3, Vol. ›› Issue (3): 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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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设计与实施

秦志华   

  1.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北京 100872
  • 收稿日期:2002-12-28 出版日期:2003-03-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Received:2002-12-28 Online:2003-03-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年薪制的本质,是要求年薪收入者的报酬来自于企业经营的效益分享,高效高薪,低效低薪,无效无薪。但由于年薪收入者也是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再生产的权利保障,因此无效无薪是相对的,仅指不能取得与经营效益挂钩的效益奖酬,而对于作为劳动力再生产条件的基本工资,企业仍然必须支付。因此年薪收入者的薪酬包括两个部分:劳动能力价格和企业效益分享,表现为基本工资与效益奖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