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9, Vol. ›› Issue (4): 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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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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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都以立法当先,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现象严重,急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如果社会保障及保险无法律保证,在资金收取和应用上都可能存在拖欠、挪用等现象,要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稳定的社会效果,并为经济改革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制订一整套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如保险法、救助法、福利法、优抚安置法等,并逐渐涉及社会保障的各方面,使社会保障活动处于法制中运行。
王云. 我国社会保障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障指标体系及资金营运[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999, (4): 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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