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9, Vol. ›› Issue (3): 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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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经理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王仕军   

  1. 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队 210003
  • 出版日期:1999-06-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Online:1999-06-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对于腐败,人们已从多个角度进行过界定。我们认为就国企经理的腐败而言,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它可以被界定为机会主义行为的扩张。理由是:国有资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由全国人民来直接经营一是不可能,再者即使可能在经济上也是没有效率的,因为一致同意式决策成本太高(布坎南,1989).于是人民便通过层层委托以一定契约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交由各个经理人员来行使,目的在于通过其活动来实现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保值。按原则讲,经理人员作为代理人理应为委托人即全国人民的利益的最大化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正当地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力。但他很难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