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6, Vol. ›› Issue (4):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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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和“分级经营”的协调运作

季超, 黄国标   

  1. 江苏省盐城市农业银行
  • 出版日期:1996-08-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Online:1996-08-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经营”的组织管理制度,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然而,由于传统的、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机制的惯性使然,现实中“一级法人”和“分级经营”经常发生着激烈的摩擦和碰撞。如何既保证一级法人制度的有效实施,又充分激发各行的分级经营活力,这是摆在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一、现实中“一级法人”与“分级经营”的摩擦焦点所谓“一级法人、分级经营”,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的总行作为企业法人,除此之外所有的分支机构都不具备法人资格,只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