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5, Vol. ›› Issue (3): 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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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适度保护

陈飞翔   

  1. 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经济学院
  • 出版日期:1995-06-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Online:1995-06-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各国自主地参与国际贸易与分工,基本的出发点是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改善国民福利水平。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尽管经济学理论中长期存在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争,但自由贸易理论哪怕在观念上也没有走向绝对自由,并不排斥必要的保护;保护贸易理论并不是主张实行闭关锁国,而只是对国际贸易加以必要的限制。现实生活中一点贸易保护措施都没有的国家根本不存在,问题是对什么进行贸易保护,恰恰是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贸易保护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发展中国家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贸易保护,首先要合理地确定贸易保护的范围,即选择好贸易保护的具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