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4, Vol. ›› Issue (1):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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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山1, 佟达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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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形式是指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的形式,它是按资本形式及与此相应所担负的经济责任来划分,并且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的。德国的私法(民法、商法、公司法)和公法不仅详细界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奋业形式,而且具体规定了这些不同法律形式的企业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范围、内部组织结构、领导权限和经营方式、经营规范和行为准则等。
陈秀山, 佟达宁. 德国的企业制度及其借鉴意义[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994, (1):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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