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4, Vol. ›› Issue (1):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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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企业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陈秀山1, 佟达宁2   

  1. 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
    2. 国家体改委试点司规划处
  • 出版日期:1994-02-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Online:1994-02-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企业形式是指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的形式,它是按资本形式及与此相应所担负的经济责任来划分,并且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的。德国的私法(民法、商法、公司法)和公法不仅详细界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奋业形式,而且具体规定了这些不同法律形式的企业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范围、内部组织结构、领导权限和经营方式、经营规范和行为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