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中国证券投资的目标模式应是“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并举,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证券流通与证券管理同步”,具体实施应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5年,主要目标:以国债市场为开放证券投资市场的突破口;第二阶段:5—10年,主要目标:进一步为债券、股票投资市场的良性运转创造条件;第三阶段:5—10年,主要目标:投资工具已多样化,证券交易法规及税制已健全,投资主体已充分活跃,证券交易所和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已正常操作,证券投资市场已作为长期资金市场的核心,成了一个运行有效、规范有序,在职能上与财政、银行体系互补、协调的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