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5年初正式实施。整体的感觉是我们的国企改革又迈出了富有智慧的一步。这一步的意义在于,政府开始理智地思考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开始以市场经济的视角,按照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般规律,把国有企业真正地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来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开始通过制度的设计解决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问题。这无疑是向前迈进了一步,向解决国有企业的根源性问题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尽管它是一小步。从表面来看,《办法》是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办法,但其背后对应的是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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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波.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评析[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5, (2): 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