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是在我国已经使用多年的预算外资金概念基础上逐步演变形成,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根据2004年7月的《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