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强化反垄断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背景下,本文利用《反垄断法》实施的外生冲击,研究了市场公平竞争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结果发现,相比于垄断程度较低的企业,《反垄断法》实施之后,垄断程度较高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显著提高。《反垄断法》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正向影响在行政垄断程度较高的地区、高新技术行业、对科技人员的依赖程度高的企业中较强,在代理成本较高的企业中较弱。拓展性研究发现,降低垄断利润、提高自主研发强度是《反垄断法》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重要渠道;《反垄断法》的实施主要提高了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份额,对高管的劳动收入份额有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