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1997, Vol. ›› Issue (5): 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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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后的香港与内地金融合作与一体化

方晓利   

  1. 中国人民大学马列所 100872
  • 出版日期:1997-10-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Online:1997-10-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回归后的香港与内地金融关系是在一个主权国家的两个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区域内,两种货币、两种货币制度、两个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关系。随着两地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香港与内地的金融交往与合作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