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2, Vol. ›› Issue (2):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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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内部冲突的影响因素

侯贵生1, 张鹏柱2   

  1. 1. 青岛化工学院 青岛266042;
    2.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西安710049
  • 收稿日期:2001-12-23 出版日期:2002-02-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9770070)

  • Received:2001-12-23 Online:2002-02-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合资企业是一种不规范的、特殊的企业形态,“合营”(Joint Venture)“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日本学者将合营公司称为“合资者的共同子公司”,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母子公司关系。“这种提法本身就体现出合营各方对合营公司共同控制的特点。”[1]所以,国际合资企业(International Equlty Joint Venture)是一种内部冲突水平比较高的特殊的企业形式。另外,合资冲突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会随各合作方谈判优势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