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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发生与破解的理论和现实问题*——2019年深度贫困破解学术研讨会综述

李敬,贺立龙,涂远笛   

  • 出版日期:2019-09-16 发布日期:2019-09-17

  • Online:2019-09-16 Published:2019-09-17

摘要: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深度贫困的高质量破解已成为我国扶贫工作关注的重点议题。2019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攻克深度贫困,推进反贫困理论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编辑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深度贫困的结构性分布与高质量退出研究”(18AJL013)课题组共同举办的“2019年深度贫困破解学术研讨会”于2019年6月29日至7月1日在四川大学召开。来自全国高校、学术期刊和政府部门的50多位专家学者和脱贫攻坚一线工作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开幕式由四川大学贺立龙副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四川大学朱方明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杨万东教授分别致辞。与会代表们就破解深度贫困的若干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议题进行了研讨。
一、贫困成因和特征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复旦大学陈学彬教授以“人的贫困”为主题,剖析贫困发生的制度性根源。他认为,贫困地区教育的缺位和贫困人口的知识落后是导致贫困群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并陷入“贫困陷阱”的重要原因,这也具体表现为高等教育和精英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惠及深度贫困群体。由于具体制度设计上的不足,导致了助学资源资助对象识别不精准和农村大学生“逃离”乡村向发达地区流动的两个现实矛盾。为此,陈学彬提出,脱贫攻坚应主抓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对适龄贫困儿童给予足够的生活补助。同时,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求学和就业困境,建议加大贫困生助学金支持力度,适当减免贫困助学贷款的还款负担,并与贫困生源地服务年限计划配套实施。
西南民族大学郑长德教授提出,自然地理禀赋不利和社会发育不足共同导致了深度贫困地区陷入贫困的空间发展陷阱。深度贫困地区通常具备高、寒、大、岖、远、边的地理特征,人口的生产生活基础薄弱,远离交易市场和政治经济核心区,区域分割严重,形成了自然经济和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水平低下。而个别少数民族“一步跨千年”式的社会阶段断层、宗教信仰中的部分禁忌,都与交易经济不相适应。此外,深度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婚丧嫁娶”等铺张浪费的传统习俗,更是深度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推手。因此,郑长德提出了投资于人和投资于地的扶贫战略选择。
四川大学贺立龙副教授系统梳理了从经典作家到现代反贫困领域的重要理论文献,对贫困理论的学说史、深度贫困的结构性分布、深度贫困退出的质量和效率、中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前沿命题与启示等内容做了详尽的文献考察。他提出,新时期深度贫困问题研究,应从三个维度分别考察。一是阶段特征,反映为脱贫目标的质量导向。转变单纯追求脱贫进度、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效率、重结果轻成本的扶贫模式,更加强调质量与效率。二是贫困特性,体现为深度贫困的结构性特征。相比一般贫困,深度贫困表现出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类型多、分布广、蔓延久的复杂特征。三是国情属性,表现为贫困发生与脱贫战略的中国特色。相比国外深度贫困或极端贫困,我国深度贫困有显著的空间和群体异质性,存在生态、民族、文化等多元因素,脱贫表现为增长减贫和精准扶贫结合,开发与保障共举,体现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贺立龙认为,对我国当前深度贫困的研究,应由关注共性致贫成因、一般贫困特征与减贫路径的总体性分析思维,向注重贫困异质性与脱贫差异性的结构性分析思维转变。
大小凉山地区作为彝族聚居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四川大学王卓教授就彝族贫困代际传递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做了主题发言。她提出,贫困的代际传递是长期贫困的极端形式,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资产与资源的赤字从父辈传递到子代,即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的传递。从社会学视角理解,贫困的代际传递可以理解为社会资源的固化。通过对四川省和云南省彝族聚居区的实地调查,发现彝族贫困代际传递现象突出,受访贫困家庭的代际传递发生率达到93.6%。王卓的研究表明,贫困代际传递的主要机制是人力负资本和经济负资本的传递和累积;彝族贫困家庭父辈和子辈的健康状况和教育程度对于贫困代际传递具有显著影响,并逐渐形成彝族社会的阶层固化;子代的非农就业和兼业对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显著作用。对此,王卓从提高贫困群体的健康意识,提高教育扶贫政策的覆盖面和施策效率,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新时期深度贫困破解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讲话,成为我国新时期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重要指针。西南财经大学李萍教授以制度审视的视角,对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与实现机制做了主题报告。李萍认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本色”是由其制度“底色”决定的,有必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深入研究二者的逻辑关联。她进而阐释了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其一,“发展性减贫”是根本特征,其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集中概括为新发展理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共享发展与贫困者可行能力发展三个方面。其二,全方位的精准要求下减贫规律的新探索,包括提高扶贫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扶贫资源分配公平、兼顾扶贫资源分配的公平与效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消除绝对贫困。其三,党领导下的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机制。她进一步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三大实现机制:从GDP指标转为扶贫绩效指标、从经济增长导向转为民生共享导向,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将精准扶贫脱贫压力在各级地方政府间逐级传递的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动员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扶贫脱贫资源动员机制;通过市场杠杆和政商关系引导各类资本下乡投资经营的资本带动扶贫机制。
深度贫困人口不仅广泛分布于深度贫困地区,也分散存在于非贫困地区,而非贫困地区更容易成为脱贫攻坚的死角和盲区。四川大学朱方明教授聚焦非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人口,提出非贫困地区深度贫困人口具有居住分散、致贫原因多样复杂、劳动能力严重不足、家庭结构不完整等特点。与深度贫困地区相比,社会对非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人口重视不足,扶贫力度相对较弱,扶贫工作的规模经济性和扶贫效果不够显著。朱方明进一步提出将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将针对农村孤寡老人的扶贫工作与社区养老结合起来等政策建议。
贫困问题与收入分配问题紧密相关。黑龙江大学乔榛教授以新中国70年的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为主题,就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事实和理论实践根据进行了发言。乔榛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从初创到构建再到重构的变迁过程,在理论上遵循了马克思的收入理论,在实践上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最重要的现实依据,以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为逻辑主线,通过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协调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这为深度贫困的研究和破解、正确处理扶贫脱贫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收入分配的结构化视角。
四川农业大学臧敦刚副教授就四省藏区微型金融扶贫的特征和问题做了主题发言。他提出,四省藏区微型金融扶贫主要存在三大特征。一是扶贫难度大,具体表现为区域自然地理环境的脆弱和社会人文、金融发展、生产方式、思想观念的落后。二是微型金融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大,体现为针对微型金融扶贫的一系列支持政策。三是微型金融扶贫模式的多样性,如“云南邮储”模式、云南农信“电子商城”模式、青海藏区卡阳模式以及四川藏区的“六月红花椒”间接扶贫模式等。当前四省藏区微型金融扶贫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扶贫小额信贷瞄准的精准度较低,同时藏区对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需求不足;二是扶贫小额信贷期限短、额度小,无法覆盖藏区的特色农牧业产业周期;三是扶贫小额信贷担保方式主要采取政府担保和个人信用担保,还款风险有待防范;四是正规金融借贷在藏区仍占主导地位,而非正规金融特别是寺庙借贷的存在对于扶贫小额信贷会形成冲击。此外,信贷资金用途固化、微型保险覆盖面不足等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也有学者对于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存在疑虑。上海海事大学米晋宏副教授基于美国部分群体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而陷入“赤贫”的事实,结合我国深度贫困人口普遍存在的脱贫能动性不足、返贫风险大等特征,提出普惠金融在长期的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局限性。
浙江师范大学曹荣庆教授结合大量少数民族子女在浙江省就读的现象提出,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可以利用民族政策,加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联系,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区变“一步跨千年”为“一步跨千里”。同时强调要着力解决针对少数民族群体存在的办事流程繁复和歧视对待的问题。
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践进展与突出问题
朱方明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当前针对非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深度贫困的认知和界定不够清晰,基层干部对于深度贫困的理解和把握片面,将收入作为唯一的核心指标,并笼统地将残疾人、病人、孤寡老人以及失去双亲的未成年人等界定为贫困人口,反而对家庭人口、财产存量、劳动力状况、精神生活状态、社区环境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考虑不足。二是扶贫对象不精准,在扶贫实践中存在“撒花椒面”式的扶贫对象泛化现象,致使部分非贫困人口得到救助,造成稀缺扶贫资源的浪费。三是社会托底标准低,当地一般4元/人/天的生活补助和较低的医保报销标准,对于没有生计来源、家庭财产和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来说不能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四是缺乏持续有效扶贫方式,扶贫政策对于散居的深度贫困人口仅有托底资助和临时慰问,部分贫困户退出后的生计方式持续性不足,脱贫质量有待提高,综合型贫困问题无法得到根本上的解决。五是扶贫工作组织系统层级多、链条长,扶贫脱贫信息由中央、地方直到乡镇社区层层上传下达,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同时造成信息传递误差和人情关系干扰的问题,导致扶贫资源漏损、扶贫效率不高。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覃佳就四川省脱贫攻坚的顶层设计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分享。四川省在2015年开创了以全会形式研究扶贫举措的先河,出台了10个专项方案。2016年起,四川省每年制定若干扶贫专项,成立了由省长挂帅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高原地区和彝区藏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作为脱贫攻坚的“硬骨头”,彝区藏区脱贫呈现宗教民族问题交织、发展起步晚、自然环境条件恶劣、产业基础差、产业链条短、教育基础差、医疗落后、干部能力有待提升、人民群众脱贫意识滞后等特点。下一步,要把握实事求是原则,将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的高质量脱贫摆在优先位置,聚焦精准帮扶举措,同时保障产业发展,尤其要树立贫困户主体意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县委副书记何述斌介绍了藏区德格县脱贫攻坚的情况。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德格县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2746%下降到2019年的648%,扶贫成效显著。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与之并存的是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资金压力大。他提出,资金短缺、疾病频发、劳动力匮乏、技术不足是该县贫困人口的主要致贫原因。在因病致贫方面,该县地处包虫病高发的高原地区,慢性疾病多发;在劳动力短缺致贫方面,该县呈现出家庭人口多、单亲家庭多、未成年人多、老年人多、病残多、劳动力少的“五多一少”的特点;在因缺技术致贫方面,该县生产技术和教育落后,农牧业的规模经营受限。此外,高原地区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及所形成的“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相对传统落后的社会习俗,都制约了当地生产经营活动和交易经济的发展。他指出,除了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突出以外,该县临界非贫困户的生存和发展也存在较大困难。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扶贫开发局局长罗光洁围绕兴文县扶贫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成效进行了分享。针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问题,兴文县通过对贫困户进入程序的细节做出针对性规定,来杜绝因邻里关系疏远、评价不切实导致落选和因领导亲属关系而入选的问题。针对贫困人口、贫困户的动态监测和统一管理,该县通过创新研发大数据移动平台,使扶贫干部、工作人员随时掌握全县贫困人口的家户基本信息,方便扶贫工作的开展。
贵州民族大学张贵祥副教授介绍了贵州山区百合产业扶贫的情况。贵州山区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经济、文教、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针对复杂的地理条件和贫困现状,结合生物资源丰富的先天优势,通过对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市场潜力等因素构成的指标体系优选产业扶贫,使得百合产业成为带动农户脱贫的特色产业。他进一步提出了特色产业扶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首先在政府层面,需要处理好长效和短效的矛盾以及计划和市场的矛盾;其次在企业层面,需要在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产业扶贫带动模式的优选和建立公平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上进一步思考研究。
四、2020年后的深度贫困问题
郑长德认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后,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相比其他地区依然突出,只是贫困特征将发生新的变化。具体而言,表现为从绝对贫困到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并存、从农村贫困到城镇与农村贫困并重、从单维度贫困转向多维度贫困、从数量型贫困转向质量型贫困的新特征。他提出,为破解2020年后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需要认识深度贫困地区自身禀赋的特殊性。深度贫困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成为形成地区集聚力的主要条件,但同时也存在地理、人口素质和民族宗教问题等一系列分散力因素的干扰,分散力大于集聚力的现实,使得该地区面临要素和市场的双重弱集聚,抑制了区域经济发展。他就此提出构建基于新经济增长理论、新经济地理理论和新结构经济学的新区域发展经济学,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的时间、空间和产业三个维度的问题,进而破解深度贫困。
贺立龙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进行了展望。在理论方法进展上,他提出应重视多维贫困理论与测度方法在中国的应用,借鉴经济增长的结构分析方法与经济发展质量概念,从结构性分布而非规模数量的视角,研究深度贫困的结构化差异与高质量退出,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深度贫困理论研究。在扶贫战略的转化上,全面脱贫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在我国的终结。在新阶段扶贫工作中,既要重视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演化”,也要防止相对贫困向绝对贫困的“落入”。在全面脱贫之后,应重视对临界非贫困户以及边缘脱贫村户的双向、动态识别,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在政策效果的检验上,他建议对小额信贷等精准扶贫政策的赋能效果与脱贫质量进行分析,提炼我国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战略模式与制度优势,为全球提供中国智慧与方案。
贵州民族大学胡愈教授就贵州地区的扶贫实践,指出应重视在贫困摆脱之后的返贫防范工作。他提出,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之后,贵州应重点防范“因赌返贫”隐患。为此,应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特别是国企改革后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他建议,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推进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健全贫困户参与的机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