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01, Vol. ›› Issue (10):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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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邮政储蓄的制度缺陷

陈光伟   

  1. 天津财经学院 天津300222
  • 收稿日期:2001-07-24 出版日期:2001-10-16 发布日期:2012-03-01

  • Received:2001-07-24 Online:2001-10-16 Published:2012-03-01

摘要: 我国邮政储蓄业务自1986年试办以来,实现了超常规发展,在全部储蓄银行中名列第五。邮政储蓄业务的蓬勃发展促进了邮政事业的进步(增设网点、改善服务设施),但从全局来看,邮政储蓄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一、不利于商业金融领域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通过国际比较可以看出,我国邮政储蓄资金在使用上不同于其他国家。1997年12月之后,我国邮政储蓄实行的是资金转存、统一账户制,邮政储蓄资金全额转存并成为基础货币的一部分,资金使用权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而欧美国家通常是将邮政储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投资业务,以投资收益还本付息并获得利润,与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无关。